(五)公函题目该当精确简要地归纳综合公函的次要内容和公函品种。题目中除律例、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消标点符号。
第三十二条的公函如不合适本法子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上级机关的文秘部分可退回呈报单元。
(七)公函若有附件(不包罗被批转、报送件),应正在注释之后,年月日之前,说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
第三十六条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函,颠末辨别和司局或处室从管带领核准,能够按期。奥秘公函,该当进行登记,由二人监销。
(八)公函除会议纪要外,该当加盖章章。结合的不法规性文件,由从办机关加盖章章。结合下发的公函,结合发文机关都该当加盖章章。
第三十四条传送奥秘公函,必需采纳保密办法,确保平安。操纵计较机、传实机等传输奥秘公函,必需采用加密安拆。绝密级公函不得操纵计较机、传实机传输。
(三)承办单元应按时限要求放松打点,不得耽搁、推诿。对不属于本单元权柄范畴或不适宜由本单元打点的,该当敏捷退回交办的文秘部分并说由。
第二十八条审批公函,从批人应有明白看法,并签订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公函签发人对所签发的公函内容全面担任。
第十九条经核准正在报刊上全文发布的交通律例,该当视为正式公函按照施行,可不再行文。同时,由发文机关印制少量文本,供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同级、同级各部分、上级部分取下一级能够结合行文;及其部分取同级党委、戎行机关及其部分能够结合行文;部分取同级人平易近集体和行使行政本能机能的事业单元也能够结合行文。
部下单元受部机关相关司局委托代为拟办的公函稿,并按公函处置法式打点。
(一)“文件”分为《交通部令》、《交通部文件》、《交通部函》、《交通部办公厅文件》和交通部×××司(局)文件。
(二)凡送部并需打点的公函,由办公厅按照内容和性质,分送部带领批示或送相关司局打点;从送部内各司局的公函,由其办公室或分析处分办。
会签单元和核稿人应留意连结稿面的整洁。稿面不洁、笔迹潦草、涂改勾划较乱的,由经办人清稿(并将原稿附后)。
第九条公函一般由发文机关、奥秘品级、告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题目、从送机关、注释、附件、印章、成文时间、从题词、抄送机关等部门构成。
第三十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公函,除绝密和说明不准翻印的以外,经下一级机关担任人或办公厅(室)从任核准,能够翻印,但该当说明翻印的机关、时间、份数和印发范畴。暗码电报不得翻印、复制,不得密电明复、明电密复。
第交通部办公厅是交通部公函处置的办理机构,从管部机关并担任指点下级行政机关的公函处置工做。
合用于发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附属机关的公函,批转下级机关的公函;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打点和相关单元需要周知或者配合施行的事项;任免和调配干部。
(二)校对,部发文由文印室担任前二校,经办人担任三校;其他公函均由经办人担任校对。部的公函,付印前应经办公厅核稿人看样。
(三)人名、地名、引文精确。援用公函该当先引题目,后激发文字号。日期该当写具体的年、月、日。
第三十一条拟办公函,应逐渐裁减书写体例,利用计较机、四通打字机等打印正在公函稿纸上。“签报”第二页可利用16开或A4型白纸,一般每页18行至20行,每行22至25个字,陈列要疏密有致。字体应为3号宋体或楷体。
(一)部机关发文,由文印室担任缮印。缮印过程中,如需点窜原稿时,司局发文应取司局核稿人联系,部发文应取办公厅核稿人联系;如属主要点窜,应请示原签发人同意。
(六)从、抄送单元如用简称,使用规范简称。抄送单元陈列挨次为:国务院各部分,各省、自治区、曲辖市、打算单列市人平易近及其部分,部曲属单元,部内相关司局。
(十)部及厅、司、局公函该当标注从题词(见部公函从题词表);的公函,该当按照上级机关的公函从题词表标注从题词。
(一)部发文法式:从办司局承办人拟稿——处室带领核稿——司局办公室核稿——司局带领人审核——办公厅文书处核稿(、国务院的,经厅带领核稿)——部带领核阅签发——文书处登记编号——缮印——文书处封发。
第二十四条公函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门布局条理序数和词、词组、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做为词素的数字必需利用汉字外,该当利用阿拉伯数码。
第五条公函处置必需做到及时、精确、平安、保密,并勤奋提高公函处置工做的效率和质量;行文要少而精,沉视效用;必需严酷施行国度保密法令、律例和相关保密,确保国度奥秘平安。
第四条部机关厅司局及部下行政机关应设立文秘部分或者配备合适职位要求的专职干部担任公函处置工做。
厅司局发文,由厅司局带领人签发;厅司局带领人不正在时,由从管部带领授权掌管厅司局工做者签发。
第二十六条公函送带领人签发之前,该当由文秘部分审核。审核的沉点是:能否需要行文,能否合适国度的法令、律例和方针、政策及部的相关,能否取相关部分协商、会签,文字表述、文种利用、公函格局等能否合适本法子的相关。
(四)布局条理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第十一条部正在权柄范畴内,可向国务院各部分,各省、自治区、打算单列市及交通厅(局、委、办),部曲属及双沉带领企事业单元行文。
第十二条属部机关厅司局权柄范畴的事项,应由各厅、司、局自行发文;须部审批的事项,经部带领同意后,也可由厅、司、局发文,文中说明经部带领同意。
部及办公厅的收文,由文书处或者机要处担任签收、拆封、登记、分办;部内各司局的出入,由其办公室或分析处担任拆封、登记、分办;说明带领同志亲启件,原封登记后送带领人或其秘收。上下级机关送带领亲启的由带领本人拆阅。
(一)登记包罗:来文机关、文号、题目、来文日期、收文编号等。一般事务性来文可视环境确定能否登记。
第十四条处所交通部分、部曲属和双沉带领企事业单元要求部处理具体问题时,应按部机关权柄范畴,间接行文报送相关厅司局处置。
第二十五条公函稿中凡有涉及其他单元的问题,从办单元该当自动取相关单元协商、会签。会签应留意以下事项?。
部发文,一般的按部带领分工,由从管部带领签发;的或主要的下发公函,由部长或授权副部长签发。有的公函可由部带领授权的厅司局带领签发。
第二条本法子合用于交通部机关、部下行政机关公函及各省、自治区、曲辖市、打算单列市交通部分报部公函。
正在不改变情愿的环境下,核稿人可对文稿进行删省和文字加工。需对文稿进行较大点窜时,应提出点窜看法商经办人(从办单元)点窜。
(二)“公用文件”指正在必然营业范畴内利用、有特定版头和处置法式的公函。属须部核准的常规性审批公函,从管司局应尽量采用“公用文件”形式。目前,部“公用文件”有:《交通部任免通知》、《交通部出国人员政审批件》、《交通部出国使命通知书》、《交通部打点船员证批件》。
(三)“签报”是部机关各本能机能部分向间接上级请示问题或演讲工做的一种形式。“签报”必需由从办单元担任人亲笔签名,不加盖章章,送从管带领人原件批回。不得同时抄送几位带领人和抄送其他单元。
第三十九条本法子自1994年6月1日起施行。部及办公厅其他相关公函处置的,凡取本法子不分歧的,以本法子为准。
第二十条公函打点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打点一般包罗传送、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立卷、归档、等法式;发文打点一般包罗拟稿、审核、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等法式。
第十六条“请示”该当一文一事;一般只从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该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除带领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间接送带领者小我。
(三)司局发文法式:从办处室承办人拟稿——处室带领核稿——司局办公室核稿——司局带领人签发——会签——司局办公室编号——缮印——从办司局封发。
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度行政机关公函处置法子》(国办发〔1993〕81号)制定本法子。
(二)部内会签,相关司局若有分歧看法,该当协商分歧后再报部带领。如经充实协商仍不克不及取得一见,应照实报部带领。
(四)“公用文件”发文法式:承办人拟稿——处室带领核稿——司局办公室核稿——部授权的司局带领签发——司局办公室编号——缮印——从办司局封发。
(二)厅发文法式:取部发文法式根基不异,由办公厅从任或副从任签发。主要公函需要时由部带领核阅后发。
(三)部外会签(包罗会印),由从办司局指定专人承办。部外单元对会签稿有严沉点窜,应从头送部带领审批。